为贯彻落实《科技查新规范》(GB/T 32003-2015)中关于科技项目新颖性评价的标准化要求,针对当前科技查新报告存在的创新程度描述模糊、缺乏量化指标等问题,科技智库服务中心评估部开展科技查新新颖性等级评定工作。本次工作旨在运用系统化、层级化的评定方法,客观呈现查新项目的创新水平,为科研辅助决策提供精确依据。现将青海省科技查新新颖性等级(A、B、C、D)评价标准公布如下:
A:项目所开展的研究内容、提出的技术方案新颖,达到的技术效果良好,指标优良,无相关文献公开发表或仅有1-2篇相关领域公开的文献,未在现有公开文献中检索到相类似的研究(技术方案),属于原始创新项目(重大科学发现、技术发明、原理性主导技术等创新成果)。
B:项目所开展的研究内容、提出的技术方案属于对现有研究方法、技术方案、研究成果的改进、优化(如优化算法、改进材料配方、提升工艺参数、简化流程、减少步骤、提高自动化程度等),用以获得更加优良的指标及效果;区别于现有文献公开的技术方案,是新的技术方案,相较于现有技术方案具有更高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;有少量公开的相关研究方向的文献。
C:项目所开展的研究内容、提出的技术方案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研究水平,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在国内范围内有较多相似研究,但项目在某些方面(如效率、成本、精度等)具有优势;在国内有大量相关领域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献,关键技术指标与国内同类研究相当或略有优势。
D:项目所开展的研究内容、提出的技术方案与省内同类研究水平接近,在省内地区已有相关文献公开,所开展的研究内容或采用技术方案等,与省内同类研究存在高度相似性。
如有未尽事宜,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。